通知公告

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须知

    2016-08-24 12:42:24 来源:生物科技系          浏览数:0

                                    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须知
  一、征集对象
  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
   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在校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女性大学生参考“全国征兵网”相关要求。
 (二)体格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0cm,女生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2.体重:标准体重kg =(身高cm-110)。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条件兵另行规定。
  4.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不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
  5.其他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治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报名并点击“兵役登记(男兵)”按钮。
  2.账号注册。点击“注册账号”按钮,进入学信网账号注册界面。用本人手机号码,自行设置密码进行账号注册。点击“免费获取”按钮,用手机接收校验码短信并输入,点击“立即开通”按钮,提示“您的账号已注册成功”。点击“登录并填写报名登记信息”,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个人信息设置”界面,准确输入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确定”按钮(注意填写信息特别是身份证的输入一定要准确、完整,不得错填、漏填;一定要保存好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并要注意保密)。
  3.兵役登记。点击“开始兵役登记”按钮,进入“基本信息确认”界面,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基本资料”填写界面,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20K-100K)后,点击“确定”按钮。
  4.应征报名。点击“应征报名”按钮,进入“应征报名须知”界面,选择“我符合报名条件”,点击“确定”。进入“基本资料”界面,点击“确定”(注意:学费补偿方式要求采用存入银行方式,开户银行账号必须填写入伍学生本人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设银行账号,并要在该账号上存入一定数额资金,防止被消户,要确保所报账号两年之内能随时接受划款)。进入“应征地设置”界面(应届毕业生可从户籍地也可从学校报名入伍;在校大学生原则上要求选择应征地为山东烟台莱阳市70570威尼斯城官网安全购)。点击“确认报名”按钮。提示:“您已完成网上应征报名”。
  5.打印报名表。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两份和存根一份,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请系学工办主任在两份登记表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目签署意见,其中一份签名并盖系公章,另一份只签署意见并签名,不盖章。同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两份到学校财务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名盖章后再复印1份,5月31日前将两表交学工部。
  6.6月1日后(具体时间另行安排),莱阳市武装部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6月30号前(具体时间另行安排),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初定兵对象,莱阳市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发还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凭证。
  7.征兵开始前,应届毕业生从户籍所在地入伍,要向入学前户籍地县级兵役机关提交登记表、申请表。兵役机关安排体检、政审等,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
  8.被批准入伍后,预征对象要及时将入伍时间及去向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所在系学工办。9月20日前,学工办汇总后上报学工部。
  9.2016年11月1日前,入伍学生家长要督促所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申请表原件各一份送寄到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70570威尼斯城官网安全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件人:赵洪校)。11月1日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汇总相关材料,将申请表盖章报送省级资助中心,并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
  四、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文件和部队领导机关及山东省和莱阳市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入伍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补偿代偿和减免学费政策。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学费资助政策。其补偿和代偿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大学生、研究生退役复学后,国家按照上述标准给予学费减免。
  2.享受家庭优待政策。从学校报名通过莱阳市征兵办批兵,优待金由莱阳市民政部门按规定发放。其优待金标准,2016年将按照不低于2015年13625元的标准发放。对大专以上学历的再按有关规定比例增发。另外对进西藏、新疆服役的分别按照优待金3倍、2倍标准发放。
  3.享受退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退役后一次性经济补助;在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和立三等功以上均发给慰问金。
  4.提前定兵政策。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优先定兵。在新兵起运前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庭凭入伍通知书享受军属待遇。
  5.提干、考军校和改选士官政策。本科毕业生士兵入伍一年半以上,符合军队规定的有关条件标准,可直接提拔为军官; 2年后选改士官可直接为二期第二年。专科毕业生士兵,入伍一年半以上的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入军校培训2年后为副连职军官,2年后改选士官可直接为二期第一年。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学校保留学籍,两年内有一次考军校机会,年龄放宽1岁。
  6.考学升学政策
 (1)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不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2)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5)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在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7.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退役高校毕业生可参加户籍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8.优先录用政策。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计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士兵的比例。应届毕业生入伍退役后参加国家公务员、事业编考试时,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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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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