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寒假 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2023-01-02 11:36:31           浏览数:0

各教学院(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学习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发动本单位全体专兼职教师,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按照操作手册步骤完成网上登记注册和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学习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结束课程学习后并通过测试,获得相应学时。并生成电子证书用于各单位存档。

  三、其他

  具体操作见附件《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 学习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师参与,并在培训结束2日内,收齐全体教师的电子证书。

                                  教务处   

                             2023年1月2日


20221228-2132发文_鲁教厅办字〔2022〕63号_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_教师处_依申请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