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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关于做好2018年度“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青年榜样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锐意进取,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青年标兵、先进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等评选工作。现将我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4、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学习成绩优秀,相近学年或学期内(2018级参考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成绩,高年级参考2017-2018学年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参加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等活动。积极注册成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本次评选作参考项,2019年度起作必须项)。

7、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8、团龄在一年以上。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优秀团员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热爱团的岗位,自觉学习青年工作理论、团的业务知识,有较好的理论修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善于做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4、学习成绩优秀,相近学年或学期内(2018级参考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成绩,高年级参考2017-2018学年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工作作风扎实,务实创新,乐于奉献,同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竭诚服务青年,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能较好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并带领所在的团组织开展有较好影响的活动,受到院系表扬或表彰。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7、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等活动。积极注册成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本次评选作参考项,2019年度起作必须项)。

8、在本支部任职半年以上。

(三)五四青年标兵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品德高尚,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广泛团结青年,在学习、生活及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候选人可按照创新创业标兵、文化与体育标兵、道德与精神文明标兵和社会工作与实践标兵四个类别进行推选。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成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大力激发社会正能量。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创新创业标兵

满足以下条件中的部分条件: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相关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具有创新创业思维并成功创业,带动身边的同学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

2、文化与体育标兵

满足以下条件中的部分条件: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文体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赢得美誉,带动身边同学积极参与文体活动;积极参加院系各项文体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

3、道德与精神文明标兵

满足以下条件中的部分条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取得突出成就和实际效果;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个人突出事迹;长期从事志愿服务并做出突出贡献;自强不息、能够体现出新时期团员青年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长期主动提供无私帮助、在学生中获得高度赞誉,荣获学院、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

4、社会工作与实践标兵

满足以下条件中的部分条件:在思想政治教育或学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在校期间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或获得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个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实践的荣誉表彰;或获得市级以上“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荣誉称号;或获得“院级优秀实践先进个人”且所在实践小队获得“院级优秀团队”荣誉称号的个人。

除以上要求外,推荐对象为本、专科在校生,且相近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同级同专业50%以内,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先进团支部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团员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按期换届,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积极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3、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积极主动,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团员青年成长,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支部团员青年学习氛围浓厚,遵守校纪校规,支部团员无重大违纪行为。

5、支部团员按时缴纳团费。

(五)红旗团支部

1、具备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2、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品牌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学院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比例为本班级团员总数的14%;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比例为本班级团员总数的1%;五四青年标兵各团支部推荐1-2名候选人;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各团支部自主申报,系团总支择优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各团支部要按照评选标准和比例,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由团支部择优推荐提出初选名单,支部大会通过,系团总支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团委批准。

(二)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优秀共青团干部需经所在团支部推荐,报系团总支审核推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团委批准。

(三)五四青年标兵候选人通过自荐,系团总支审核推选,报送院团委。

(四)先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根据《70570威尼斯城官网安全购学生团支部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及《70570威尼斯城官网安全购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附加奖惩评分体系》(附件2、3)进行,系团总支根据各团支部自评情况,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团委批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对拟申报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真正把工作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个人和集体推荐上来。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推动基层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各团支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相应申报表格(附件4-8)。申报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系团总支。

(三)各团支部严格把握时间进度要求,各类奖项的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9-13)经班主任签字后于2019年4月3日前报送系团总支,电子版拷贝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注:相关附件见班主任QQ工作群共享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