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合作机构签约管理流程

    2022-05-27 14:52:45           浏览数:0

  1.合作机构的准入

  1.1继续教育中心对学生培训需求进行调研,根据需求确定培训类型。1.2继续教育中心对培训做市场调研,主要调研培训合作机构、培训班类型、培训价格等。

  1.3继续教育中心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培训合作机构联合开展培训的公告》。

  1.4继续教育中心对报名的合作机构的法律资质、办学经验和市场口碑及机构材料(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业绩等)进行严格审查、筛选。

  1.5继续教育中心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合作机构进行现场磋商,由学院非学历教育领导小组遴选出符合条件的优质合作机构。

  1.6继续教育中心向院长办公会提交《关于合作机构合作的请示》。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可开展合作。

  2.合作机构的签约

  2.1继续教育中心拟定《70570威尼斯城官网安全购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合作协议书》,并提交法务审定。

  2.2合作机构补充提交《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协议附件》,继续教育中心对《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协议附件》进行审核,并提交法务审定。

  2.3 继续教育中心向合作机构负责人下发《70570威尼斯城官网安全购关于加强校外合作培训合作机构规范管理的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强调双方合作的注意事项,双方签订《制度告知书》《遵守规章制度承诺书》。

  2.4 学校与合作机构签订《70570威尼斯城官网安全购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合作机构各执一份。原件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复印件归继续教育中心存档。

  2.5继续教育中心与合作机构签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协议附件》,协议附件一式两份,中心和合作机构各执一份。

  2.6 继续教育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对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等)进行备案存档。

  3.项目保证金的收缴

  3.1协议及协议附件签订完毕,合作机构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支付保证金。

  3.2继续教育中心向财务处出具《关于收取保证金的说明》。

  3.3保证金打入指定对公账户后,财务处出具收据,收据原件给合作机构,复印件归继续教育中心存档。

  4.培训合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

  4.1继续教育中心对合作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制度、安全、工作流程等相关培训。

  5.培训项目的监管

  5.1校内宣传活动的监管

  5.1.1合作机构在校内开展宣传活动,需提前将宣传活动申请表、预到校外来人员报备材料(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车牌号、健康码等信息)、宣传相关资料(样本)等,交给继续教育中心审批、备案。

  5.1.2继续教育中心进行宣传活动场地申请,对入校人员的身份、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将入校人员信息交保卫处审批、备案。

  5.1.3继续教育中心对校内宣传活动进行全程监管,主要监管宣传秩序、意识形态、宣传资料发放等情况。

  5.1.4每个月底,继续教育中心与合作机构沟通交流,总结活动宣传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5.2校外基地参观活动的监管

  5.2.1合作机构在校外开展基地参观活动,需提前将参观活动申请表、具体的活动方案(含时间、地点、参观内容、面向对象、带队人员、车辆、司机等信息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交给继续教育中心审批、备案。

  5.2.2 学生报名结束,继续教育中心将学生名单、车辆信息等报给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审批、备案。

  5.2.3 活动当天,继续教育中心安排专人全程陪同,确保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

  5.2.4 活动结束,总结参观情况。

  5.3校内培训课程的监管

  5.3.1合作机构提前将校内培训课程的课程名称、内容、教师、时间、学生名单、应到人数等交给继续教育中心审批、报备。

  5.3.2继续教育中心进行教室申请、对入校人员的身份、健康状况进行审核、报备。

  5.3.3继续教育中心对上课秩序进行抽查,主要抽查到课率、教师讲课水平、意识形态等。

  5.3.4每个月底,继续教育中心收集上课考勤记录表(复印件),与合作机构沟通交流,总结上课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6.合作机构收费的监管

  6.1合作机构按照继续教育中心的具体要求提交《70570威尼斯城官网安全购非学历项目结算表》、学生报名信息汇总表、与学生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学生收据(复印件)等材料继续教育中心。

  6.2继续教育中心定期抽查学生收费情况,加强对合作机构收费的监管,监督合作机构是否按照协议规定的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是否以项目名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3在合作机构遇到无法妥善解决的退费问题时,继续教育中心协调解决。

  7.安全检查

  7.1常驻学校的合作机构每日自查校内办公室、宿舍、车辆等安全情况,有问题及时上报继续教育中心处理。

  7.2 继续教育中心每周对合作机构的校内办公室、宿舍、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反馈给合作机构进行即时整改。

  8.培训项目违规事件的处理

  8.1合作机构出现违反学校规定及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合作机构要写出情况说明提交给继续教育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根据情况说明及收集证据,判断情节的严重性,记录备案。

  8.2继续教育中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合作机构采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停业整顿、终止项目等处罚形式;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9.合作机构的结算

  9.1每学期末,合作机构按照继续教育中心的要求上报总结材料和招生情况。

  9.2招生结束,合作机构按照继续教育中心的具体要求提交《70570威尼斯城官网安全购非学历项目结算表》、学生报名信息汇总表、与学生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学生收据(复印件)等材料,继续教育中心审核无误后,合作机构将管理费按照既定比例打到甲方提供的对公账户,继续教育中心向财务处出具《关于收取管理费的说明》,财务处出具发票,发票原件给合作机构,复印件归继续教育中心存档。

  10.合作机构的考核

  10.1合作机构每学期末按照继续教育中心要求,提交宣传、招生、培训总结;

  10.2继续教育中心每学年对合作机构的教育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的方面主要包括:宣传规范程度、履行协议情况、合作双方满意度、学员满意度、成绩及不足等。

  11.合作机构的续约及终止

  11.1 继续教育中心根据考核结果,对于考核良好并对学校非学历教育发展做出贡献的合作机构,协议到期后可优先考虑续签协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可提前终止合作。

  11.2 继续教育中心向院长办公会提交《关于续签协议和终止协议的请示》。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可继续开展签约合作,保证金继续留存。

  11.3 继续教育中心退还终止合作机构的保证金,将退还保证金的说明提交给财务处,财务处将保证金打入合作机构指定对公账户。打款记录单(复印件)归继续教育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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