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9 1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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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子人,男,学号:H20140153,山东烟台人,我院工程系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专业2014级软件工程4班学生。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年7月7日进行的《大学英语Ⅳ》考试中,在于子人座位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字迹。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行为的处理规定》,认定于子人构成考试作弊。
为了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行为的处理规定》第七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于子人记过处分,本次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予正常补考。
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一六年七月八日